元和初年,长安东市有一恶少叫李和子,父亲名叫努眼,和子性情残忍,经常偷狗和猫
吃,成为街坊的祸患。曾经臂带一鹞站在路口,看见二个穿紫衣的人,叫道:“你不是李努
眼的儿子名叫和子的吗?”和子就打揖。又说:“有事情,到空闲处告诉你。”于是走了几
步,在众人外停下,说冥司追他,应立即去。和子开始不接爱,说:“是人,为什么说
谎?”又说:“我是鬼。”于是向怀里摸取,拿出一文牒,印家还是湿的。看那上面姓名分
明,是四百六十头猫狗控诉的事。和子惊慌恐惧,就放弃了鹞跪拜祈求,说:“我自应死
了,一定让我暂留一时,应当准备点酒喝。”鬼坚决推辞,没有擒获而已。起初要进毕罗
四,鬼遮掩鼻子,不肯向前。又请到旗亭杜氏店,作揖谦让独自说话。人们认为他疯了,于
是要了九碗酒,自己喝了三碗,六碗在西座虚设,又求他们给予方便免死。二鬼互相看看,
“我们受一醉的恩惠,应给他整个办法。”于是站起说:“姑且等我几刻,就回来。”未移
时到,说:“你备办四十万钱,为你借三年命。”和子答应,以第二天到中午为期限。于是
付了酒钱,剩的酒又倒回去,尝它,味道象水一样,冷得冰牙。和子于是回去。按期备办酬
钱焚烧,看见二鬼拿着钱离去。到了三天,和子死,鬼说的三年,是人间的三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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