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德宗贞元年间,万年县的捕贼官李公,在春天里准备和朋友在街西边的官亭子里喝酒吃鱼。偶然间来了一个人,停留在亭子里不走,并且神色很傲慢。大家问他有什么能耐?他说:“我能知道人们每天吃什么饭。”李公说:“你看今天的菜,座位中的人有吃不着的吗?”那人微笑着说:“唯独您吃不着。”李公生气地说:“我是主人,我安排的酒菜,哪有吃不着的道理!你如果说对了,送给你五千文钱。如果是胡说,当心报应,请大家作证人。”于是催促快做菜,刚刚要做好,在这时,忽然有人骑着马跑来说:“京兆尹召见。”李公只好上马快走,因为有公事,李公怕回来得晚,便告诉客人们现在就吃,否则菜就凉了。又告诉厨师,给他留两碟菜,以便破了那个人的预言,大家非常惊讶,过了很长一段时间,李公才骑马回来。大家已经吃完了,只剩下留下的两碟菜,李公脱去外衣坐下,拿起筷子就骂。可那个人不动声色,说:“我所说的不应该错,不知道什么原因?”李公说:“菜就在我面前,你还敢说大话。事先已经约定了,你怎么知道我不能惩罚你?”话没说完,亭子顶上抹的一大片泥土足有好几尺见方忽然掉下来,吃饭的器皿被砸得粉碎,剩下的两碟鱼已混杂在泥粪土中。李公很惊异,问厨师还有鱼吗?回答说:“没有了。”于是李公重谢那人,给了他五千文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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