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开皇初年,冀州城外,有一个小孩,十三岁,经常偷邻居家的禽蛋,烧烤着吃。第二天早晨,有人敲门招呼这个小孩,小孩的父亲让他出去看看,只见一个人对他说:“官府让你去。”小孩就说:“叫我去服劳役吧,我去拿点衣服和干粮。”那人说:“不用。”就带着小孩走了,村南边过去是桑田,已经耕完还没下种。走到这里时小孩忽然看见道的右边有一个小城,四面是门楼,油漆着红色很庄严。小孩很奇怪,说:“什么时候有了这个城?”那人呵斥他说:“不要说话!”这样走到城的北门,那人让小孩进去,小孩刚迈进门槛,城门突然关闭了,一个人影也没有,只是座空城,地上都是热灰和小碎火,也不深,才没过脚踝。小孩哭喊着往南门跑,刚到南门,南门又突然关闭。又往东门、西门跑,也都是刚到即关。没跑到时开着,等跑到了就关上。当时村里人都出来种田采桑,男男女女人很多。都看见小孩在耕地里哭,又四面奔走。都说:“这小孩疯了吗?一大早就上这儿来玩也不休息。”到了该吃饭的时候,采桑的人都回来了,小儿的父亲就问:“看见我家孩子了吗?”采桑人回答说:“你的孩子在村南跑着玩,招呼他也不肯回来。”父亲就跑到村外,很远就看见小孩还在跑。于是大声招呼他的名字,只叫了一声小孩就停住了,城里的灰火也突然不见。小孩倒在地上,嚎哭着对父亲说了经过。父亲一看他的脚,半个小腿以上,血肉焦干,膝盖以下,红烂得象用火烤了一样。父亲把小孩抱回家治疗养伤。大腿以上的肉还同以前一样,膝盖往下成了枯骨。邻居们听说这件事,都到那小孩跑的地方看,只见脚印还很清楚,根本没有什么灰火。做好事就会有好结果,做坏事就会到处是地狱。有一个道惠法师,原来是冀州人。与小孩家不远,亲眼看见这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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