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元和四年,宪宗讨伐王承宗。中尉吐突承璀抓获了恒阳俘虏马奉忠等三十人。日夜兼程押到京城。宪宗命令在东市西坡资圣寺旁处斩。斩完了。胜业坊有个王忠宪,隶属羽林军,他的弟弟忠弁在军队里被恒阳军杀了。忠宪抱着弟的冤仇,听说恒阳的俘虏到了。就带着刀去看,等斩完,忠宪就挖了一颗心,还有两块臂肉,回来吃了。到了晚上,有一个穿紫衣人敲门,忠宪出来见了面。那人自己介绍说叫马奉忠。忠宪就和他坐下来并问他来干什么。马奉忠回答说:“你为什么那么狠挖了我的心,割了我的肉?”忠宪说:“你不是鬼吗?”回答说:“是。”忠宪说:“我的弟弟被你们那些叛贼杀了,我怎么能不报那一刀之仇,用来抵偿我的怨恨。你为什么怪罪我?”马奉忠说:“我和恒阳的人是国家的敌人,我已经用死来向国家道歉了,你的弟弟是被恒阳人杀的,那么罪过就是恒阳主帅的,我并没有杀你的弟弟,你为什么找我报仇?你没听说过‘儿子不管父亲的罪过’这句话吗?父子的罪过都连不到一起,然而你胡乱地报大家的仇,那么你的仇就太多了。你必须还我的心,还我的臂肉。如果这样,我们之间的怨恨就可以解开了。”忠宪知道自己错了,还和他理论说:“我赔偿一万钱可以吗?”马奉忠回答说:“还我的心肉就没什么冤仇,然而可以宽限你几个月。”说完就不见了。忠宪就在资圣寺准备了酒菜和上万贯纸钱相送。经过一年,忠宪的两臂渐渐瘦下去,还加上说话颠三倒四,糊涂神志混乱,好象没有心的人。又过了三年死了。从这件事上就知道了有想报仇的人,一定要详细了解情况然后再报仇。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