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李元平,是先前睦州刺史伯诚的儿子,大历五年,客居于东阳寺中。读书一年多,一天将黑天,看见一个女子,穿着红裙绣短袄,容色美丽,妖艳自若,带着几个丫环,来到僧院。元平很高兴,偷着去见一个丫环,问她的婆家及姓名。丫环发怒说:“谁家男儿,到此相逼,都是读书人,不合你的身份。”元平拜谢求见,不答应。不一会,那个女子从院中出来四下里看,忽然看见元平,有如旧相识一样。元平也喜出望外,就请她进来,问她从哪里来。女子说:“我也想见你,来谈谈以前的事,请你不要怀疑。”于是都很高兴。过了七天,女子说:“我不是凡人,以前的大人任江州刺史,你的前身做门吏长直,你虽贫贱,而容貌可亲,我是一个小女子,独自处在闺房。当时自己没想到和你戏耍,大概是因缘份的缘故,有这种私情,才过百日,你就死了。我虽然不哭,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,就暗中用红笔涂在你的左大腿上,将把它做为记号,常常念千眼千手咒,每次焚香发誓愿,各个都生在富贵之家,相爱愿为夫妇,请你验证。”元平于是自己一看,的确象她说的那样。等到天亮将要分别,对元平说:“托生的时候到了,我不可以久留。托身后的父亲现任刺史。我年十六岁,你就做了县令,这时正当我和你结为夫妇的时间,希望你能想念着我,切记不要婚配。然而天命已定,你既然另娶,就不可得。”悲伤而去。几年后果真他俩结为夫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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